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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是去年底的事情了,
當時跟新的女房東聊天,因為她們才剛買這棟房子,所以其實我的房間他們都沒來看過,
因為一些原因,他們來我房間修繕一些東西,順口問了我「房子有沒有什麼問題?」
他們說「剛買還在保固期,所以有哪裡壞掉要跟他們說」
我就回說「有個地方好像有漏水還是壁癌的樣子」
他們看了之後決定要打牆來整修,也跟前屋主追討補償的費用之類的吧(不清楚)

在那之後,前房東就有點口氣很差的打電話給我,
因為我沒接到,所以他其實是留言給我的,也就是我之前說的怪喀房東
留言中他就講說「楊小姐,房子之前漏水的事情不是四、五月就幫你補好了嗎?」
「怎麼會又說沒有處理,真傷腦筋耶!」
「怎麼你的問題這麼多呢?」
「再麻煩妳說清楚狀況好嗎」
就說這些之類的話,實在讓我很不爽,雖然他沒明講,但我想他的意思是要說我很難搞。

1.我4/1才搬進來,那時候就有反應過電腦桌底下牆壁有漏水油漆剝落的情形了。
 怪喀房東當時的回答是「還沒有很嚴重,所以還沒辦法處理,等有影響再來處理」
 現在怎麼會變成說,已經處理過了,他腦子又燒壞了嗎?

2.之前靠牆壁做死的一個櫃子有發黴,那個他才有處理,
 只是他的處理也不過是把霉擦掉之後,再貼一塊木板蓋上去而已。
 有些地方的發黴至今仍然存在呢!這樣的處理我實在是...

3.他跟現任屋主的事情,找我幹嘛?
 房子的確就是有一塊在淹水,難道是我弄得?找我幹嘛?
 我只是據實已告而已,憑什麼說我很難搞之類的,
 房子有問題難道我很開心喔?我住的也不爽啊!

總之,這三件事情讓我非常不爽,於是我就回他簡訊:
「張先生,你說處理過的是櫃子,我說的是電腦桌底下的牆壁有一塊漏水」
「我一開始就反應過,也有寫在之前的合約上,你當時是說還沒很嚴重無法處理,你大概忘記了」
「是現任屋主問我房子有什麼問題,想看屋況,我只是據實以告而已」
「我不知道你們怎麼談的,但是有事情你可能要問他,問我的話我不知道!」

我大概回的就是以上這樣。

 

實在是很不爽前房東,如果他只是想欺瞞現任屋主,真的不用拉我當墊被,
我也不想要現任屋主之後還要自己花錢修繕,或是誤以為是我弄壞的...
現任屋主就很尊重我,也不會隨便進我房間之後才告知,
我怎麼樣當然都是「誰租房子給我,我就幫誰」而已。
要賣房子本來也就應該這樣,房子有地方有狀況,就真的有狀況啊,這麼明顯!
挖掉之前的照片我沒拍,但是現任房東有拍,真的很大塊啊!

反正在那之後,就花了一個假日的時間,
把漏水的地方打掉,然後上防水、上水泥,
第二個假日再再上抗菌油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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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過,這過程都是用我房間的電費啊!
是說現任房東也沒有給我那個月的電費便宜一點點是怎樣啊!
雖然說,房子弄完之後他有送我幾個麵包跟飲料...
但我覺得電費算便宜比較實際一點吧!
麵包我不愛吃,飲料我也不愛喝啊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

只能說,好房東真的不太好找,還是我要求太多了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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